3月30日,据新华社消息,我国将全面推进房产“带押过户”。
紧接着北京,东莞都陆续发文,正式启动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明确规定不得强制使用“过桥贷”等增加客户交易成本,各商业银行积极回应,不得收取额外担保费或服务费。
去年9.1日,深圳完成首例带押过户,据坪山公证处透露,此次交易的是写字楼物业,总10多套房产证,共总价4000多万,房子二押,还抵押在民间金融机构,买家以公司名义购买,全款支付,为了提高买卖的效率和安全度,刻意联系坪山公证处协助完成本次交易。
通过这样的交易模式,本次交易成本节省了近80万元,摩擦成本少了很多。
后来,坪山公证处表示,“免赎楼带押过户”业务目前只针对不良资产与查封房产,后续会推进,覆盖普通二手房交易。
紧跟着,前几天,建设银行发布了带押过户的宣传。
单看建设银行这个执行方式,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只能筛选在建设有欠款的卖家,户型和楼盘又不一定合适买家的了,并且也不给办理公积金组合贷。加上监管金额大于上一手欠款,这点还是很难的。
比如500万的房子,原业主欠款300万,意味着买家需准备300万的现金托管在银行,更别提那些1000万总价,欠款600-700万,现金托管岂不是要准备更高?
刚巧,身边有个朋友最近刚卖了房,当时就和我交流了这件事。
交易房产的基本背景:房产是宝安的住宅,总价过千万,并且卖家欠款非建设银行,非四大,欠款金额并不少,欠款金额大于买家的实际首付。
为了不给当事人找麻烦,细节用代号,价格会有出入,作为参考,同时也更好理解。
此物业总价1600万,买家首付约800万,申请贷款800万,卖家欠款1000万(还是非房贷),实际上买家申请的贷款还没覆盖卖家的欠款,但这个带押过户也完成,买家按揭与卖家欠款不同一家银行。。
接着我把整个流程简单聊一下。
1.买卖双方到银行办理首付托管,申请商业贷款按揭。
2.买家申请贷款承诺函审批成功后,买卖任何一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申请办理转移债权登记。
3.最后一步就是买卖双方直接到国土局办理过户,(往常是,担保公司带着买家来过户)这一次买卖双方+银行第三方同时签署国土局提供的文件,债权转让给买家的同时也把房产过户了,这样避免了赎楼后卖家为无抵押状态被再次查封或被卖家再次抵押的风险。

过户成功后,与平时没什么不同,也是会受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一份回户回执,明确写着3个工作日后买家可领取新的房产证,最后一步就是等银行发放申请的贷款。
卖家的欠款抵押状态已转移给买家,对消债权额度后,房款余额也是由银行发放给卖家。
银行也说了,也是属于摸索中推行的。
毕竟随便一套二手房,总价几百万-上千万的的,轻则几万的赎楼成本,重则10来万,这个成本降低了,对于带押过户的推行,后续会越来越成熟,对于买卖双方而言,减少了摩擦成本,整体还是一件很不错的福利。
不过也在感概,打败担保公司的竟然不是对手,被规则淹没了,赎楼公司真的就走向夕阳行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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